日本签证
日本签证所需资料:
1. 有效期6个月以上因私五年护照 (护照有效期必须以客人离境之日起计算大于六个月,护照末页“持照人签名处”须有本人签名, 学龄前儿童可由监护人代签)使用换发的新护照请同时提供旧护照。请注意,护照内需至少有三页 连续的空白页,否则请先办理换发新护 照)
2. 旅游签证申请表2张(申请人亲自填写1张,另一张请签字备用。表格下面的签名必须跟护照后的签名一致,这点非常重要!)
3. 白底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(3个月时间之内的)
4.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
5. 全家户口本复印件(首页、户主页、本人页及常住人口页),结婚证复印件,如一同前往的亲属户口所在地不在一起,请办理公证。
6. 在职人士提供在职证明(用单位抬头纸,格式如附件1),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的准假证明,离退休人员提供离退休证复印件
7. 在职人士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需加盖红章)
8. 资产证明本人存款证明原件5万(必须),(以下最少提供一项:包括房产证复印件、车证复印件、定期存单复印件)
9. 押金至少每人五—二十万元现金(我公司会根据客人具体情况酌情收取,客人按期回国后凭护照取回)
10. 18岁以下未成年不得单独报名,无直系亲属陪伴的未成年随亲戚或朋友前往的,需有父母双方共同签署的委托书,
以上资料请务必提供齐全,以免影响签证!
声明:日领馆目前对于在职确认非常严格,请务必提供真实材料,凡提供假材料申请被拒者,将可能影响团队中其他客人的签证申请,
若由此造成损失,我社保留向提供假材料者索赔的权利!
签证注意事项:
1.护照签发地为云南、四川、贵阳、重庆之外的客人,我方旅行社暂不能接受团体报名(团体签证4+1起)。
2.根据日本大使馆规定,旅游团回国后需要消签,由日方地接社向日本国土交通省提交归国报告书,身份事项页、日本国签证页、日本出入境记录页、中国边检的入境记录页的A4纸复印件,由我方提交驻华大使馆进行消签,请客人协助。回国后在机场将护照交给领队带回我公司,以便及时销签。
3.报名后,如日本大使馆希望更详细地了解您的情况,请提供本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司简介等材料。
4.发放签证是国家主权行为,是否签发由日本大使馆视情况而定,我方无权干涉,我部会及时通知参团者签证的情况。
5.以上资料均为申请签证的所需资料,如申请人不按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,一切后果自负。以上签证所需材料一经提交领馆,恕不退还。
6.签证费在使馆受理签证之日起已经产生,中途如有撤销或被拒签的,费用不予退还。